24H直播

駕駛不服指揮毆打義交 被依妨害公務罪送辦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因為誤會產生糾紛,台北市有名義交在晚間尖峰時段指揮,結果一名朱姓駕駛左轉後,造成了路面堵塞,義交想要疏導,但雙方溝通不良,引爆肢體衝突,甚至相互提出傷害告訴。而因為義交執勤時,具有廣義公務員身分,駕駛也被依犯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偵辦。

警方現場喊道,「在我面前起什麼衝突呀,你們都不要講話。」

警方到場,大聲喝斥扭打中的2人。這起衝突發生在6月底的一個晚上,當時是下班的交通尖峰時段,鄭姓義交在市民大道與建國南路指揮交通,正好朱姓駕駛行駛於路口,正巧遇到號誌轉換為紅燈。鄭姓義交要引導他,以利路口淨空、避免壅塞,沒想到雙方溝通出現誤會,衍生肢體衝突。

北市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長林意翔說明,「朱姓駕駛針對協助交通指揮疏導與管制等任務的義交人員,施以暴力行為,涉犯妨害公務罪嫌,全案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

法界人士指出,義交在法令上具有警察助理身分,協助警方進行交通疏導,也是執行公務,具有廣義公務員身分。

律師高宏銘指出,「國家公權力機關找民間的人等等,來幫助他執行一些行政事務,從《行政法》的角度來看,義交他們也可以算是警察這種管理交通單位的行政助手。」

北市警局交通大隊行政組長尤仁駿表示,「他們指揮時,如果有遭受這些暴力,可以請求我們、可以通報我們做支援等等,妨害公務的部分就依法來送辦。」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人駕駛車輛或行人在道路上,除了應該遵守交通標誌等,也要服從執行交通勤務的警察,或指揮交通的義交。

警方強調,義交指揮交通是依法行為,駕駛人不服指揮、甚至肇事傷人,都要負刑事責任。

您的參與,
讓公共服務更完整!
閱讀、按讚,就能客製您的專屬推薦新聞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詳見服務條款。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