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柏諺殺馬國女大生原判無期 更一審改判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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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台北士林區發生馬國女大生命案,被告陳柏諺因為金錢糾紛殺害來台讀書的蔡姓學生,被害家屬律師曾在庭上希望可以判處死刑,但一、二審都判無期徒刑,案經最高法院發回,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被告符合自首要件,今(20)日改判18年10月。
在押的陳柏諺親自到庭聽判,纏訟的官司就是2年多前犯下的馬國女大生命案,因為金錢糾紛在台北士林區殺害來台讀書的蔡姓學生,一、二審都判無期徒刑,但高等法院20日更一審改判18年10月。
判決結果逆轉,一大關鍵理由就是整起案件被合議庭認定符合自首要件,因此獲得減刑。陳柏諺聽到宣判後更在庭上合十雙手,多次點頭致謝。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顧正德說明,「本案被告在員警不知其在被害人租屋處犯案之際,即對這個員警坦承殺人的事實,且被告在偵查以及二審審理時均坦承犯罪,表現出面對司法裁判的態度,因此本院合議庭認為,可依自首規定予以減刑。」
其實歷審審理都有針對自首要件做相關討論,但最終都認定沒有真心悔過、不予減刑。被害家屬律師更曾在庭上怒批,被告的所做所為就是故意殺人,雙方並未和解,要求判處死刑,這次判決卻大幅減少刑期。
曾任被告陳柏諺委任律師的吳威廷回應,「他確實是真的在沒有發現之前,他就已經自首了,跟司法院提出的量刑系統表比較起來 ,判決稍微還是比較偏重。」
更一審的宣判結果,各界有不同看法,但全案仍可上訴。
黃瑀喬/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