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走行穿線遭機車高速撞擊 警:未依規減速最高罰3.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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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13日)晚間7時許,台南市中西區西門路二段有民眾走在行穿線上,正巧碰到號誌燈變換快步通行,卻被1輛摩托車高速撞擊,行人以及摩托車騎士都受傷,幸好沒有大礙。警方表示,騎士行駛到行人穿越道未減速慢行已觸法,恐面臨最高3萬6000元罰鍰,以及吊扣駕照1年。
13日晚上,台南市下著雨,行人撐傘走在行穿線,走到一半時號誌燈轉換,行人快步前行卻被高速行駛的摩托車撞倒。
目擊民眾表示,「昨天晚間因為下雨,一個行人從這裡過半跑半走,那個摩托車過來就把他撞上。這裡常常出車禍。」
重回現場,正好鄰近居民目擊車禍事故,目擊者說這個路口常發生事故,先前裝設過俗稱「小綠人」的動畫式行人專用號誌,但後續遭移除,讓行人無法得知綠燈秒數而無所適從。
台南市警局二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郭明道表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行經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依第44條第4項,因而肇事致人受傷。」
警方表示,肇事的謝姓騎士行經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已經違規,將面臨7200元到3萬6000元罰鍰,並吊扣駕照1年。
姜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