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麻醉愛有專科醫師佇現場 違法罰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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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前有民眾去做醫學美容,診所的醫生共麻醉,民眾煞過身。衛福部表示,「特管辦法」規定,歸身軀的麻醉注射,愛有麻醉專科的醫師佇現場執行,若無會當罰診所25萬。台灣麻醉醫學會強調,佇麻醉醫學內面,無「睏眠麻醉」這款的講法,會予人無重視麻醉的風險,建議民眾手術進前,攏愛確認敢有麻醉科醫師佇現場。(這條新聞標題、前言是臺語文。)
有些愛美人士為了除去臉上皺紋斑點,會使用微整形針劑玻尿酸除皺,不過日前發生有民眾到醫美診所打電波拉皮,疑似麻醉後死亡事件,讓部分民眾在選擇醫美療程時,更小心謹慎。
民眾陳小姐表示,「可能會爬文,就是看大家比較推薦,然後看大家的評論,還是會去做醫美,未來如果有需要的話還是會做。」
民眾洪小姐則認為,「你當下如果有合作的大醫院來急救的話是最好,如果沒有的話,一定要有麻醉科醫師。」
民眾的擔憂不是沒有原因,因為衛福部公布的《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簡稱《特管辦法》,規定全身麻醉的靜脈注射,應由麻醉專科醫師全程在場執行;中度或輕度鎮靜麻醉,則不一定要由麻醉專科醫師執行,但醫師須受過麻醉鎮靜訓練課程,以確保病人安全。
而麻醉科醫師也提供民眾自保方式,麻醉科專科醫師蘇百川提醒,「詢問一下你的麻醉醫師他叫什麼名字、他的麻醉專科醫師字號,另外你可以請你的麻醫出示他的執業登記證,以及專科醫師證書的相關的文件。」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如果是有《特管辦法》25條做這些項目,然後沒有麻醉科專科醫師,那他就是用《醫療法》第103條去處罰這家診所,罰鍰在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
台灣麻醉醫學會發聲明強調,麻醉醫學中沒有「舒眠麻醉」一詞,這種話術容易讓人輕忽麻醉風險;而衛福部也呼籲民眾,可到醫策會官網查詢該醫美診所,是否通過美容醫學品質認證,若診所對於醫師簡介登錄不實,也會依據《醫療法》最高開罰25萬元。
姜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