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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房違法賣禁用犀牛角粉末 台中地院判刑8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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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海線1間中藥房涉嫌販賣已禁用的犀牛角粉末,並以1兩50萬元賣給罹癌的何姓老翁,老翁前後共花了487萬多元,但最後依舊病逝,經家屬舉報案件才曝光。檢方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台中地院近期宣判,2名業者各判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條件是各支付公庫5萬元、接受2場次法治教育課程。

警方進到台中沙鹿的中藥行搜索,因業者涉嫌販賣已禁用的犀牛角,並以1兩粉末50萬元價格賣給罹癌的何姓老翁。由於患者最後還是病逝,經家屬向台中市府檢舉後,台中地院一審判決中藥行業者林姓婦人、兒子蔡男各判刑8個月、均緩刑2年。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黃玉琪表示,「因觸犯非法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罪,判處被告2人各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均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責付保護管束,並沒收罪證被告二人的犯罪所得,共計新台幣487萬5800元。」

業者對判決不願多說婉拒受訪,根據檢警調查,該中藥行販售第1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印度犀牛,罹癌的何姓老翁前後共購買6次、花費487萬多元。

由於2名被告均涉犯《野生動物保育法》中的非法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罪,經認罪後法院依協商程序判決緩刑,條件是支付公庫各5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各2場次,全案可上訴。

有民眾對此認為,「騙人的啦,還要走正統醫學。」

台中市食安處秘書蔡文哲指出,「本市食安處每年皆有執行中醫藥稽查抽驗計劃,針對中藥商、中醫醫療院所不定期進行抽查使用的中藥材及製劑。」

民眾認為有疾病應該循正常醫療管道,不要輕信偏方。台中市衛生局則強調,食安處每年有執行中醫藥稽查抽驗計劃,不定期抽查中藥商與醫療機構藥材,目前已函文中藥商公會周知會員,重申保育類野生動物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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