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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大樓洗窗工無防護 勞檢處:依《職安法》可罰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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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民眾目擊,高雄市政府對面的1棟大樓,昨(5)日有人在高樓層跨出窗外洗窗戶,身上卻沒有任何防護措施,相當驚人。勞檢處稽查確認對方是雇主聘請來高處作業的員工,這樣的行為已違反《職安法》,最高可罰30萬元。

婦人站在窗戶外的狹窄空間,手拿著工具擦拭外層玻璃,身上沒有任何防護,這狀況讓拍攝者相當驚訝,因為她站立的地點在高樓層,目視至少19層樓高。

民眾說道,「有些人會認為說那個簡單而已,處理一下就好,不用再師傅來了還花錢,但是有些危險性就藏在細節裡面。」

大樓委外清潔人員認為,「住戶他們請人來,但我們不行,當初我們都有跟他們協議說不能讓我們出去外面,這樣我們的工作人員危險。」

前往大樓查證,管委會拒絕回應,大樓委託的清潔人員則強調不是他們的員工,因為委外清掃區域只打掃公共空間。市府稽查後確認擦拭玻璃的婦人是受雇在高空作業的員工,疑似由雇主自行聘僱。

高市勞工局勞檢處長郭清吉提到,「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必要安全防護具。」

高空作業人員李誌誠表示,「因為在洗的時候,瓷磚地板會很滑,如果一不小心有可能會從高樓墜落,所以這是非常的危險。」

市府表示雇主沒要求員工做好防護,已違反《職安法》,最高可罰雇主30萬元。

專家則說,類似洗窗類的高空作業,通常會做足安全防護後搭配高壓水柱從外牆往內清洗,不會直接站在窗台,才能避免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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