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勤警遭撞死難認定「殉職」 撫恤金差700萬基層傳不滿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28歲黃姓警員,13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遭嫌犯涉嫌毒駕高速撞擊不治身亡,但恐怕只能被認定為「因公死亡」,撫卹金僅約80萬元左右,引發議論。新北市警局長承諾,會努力爭取撫卹待遇,以照顧家屬。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表示,依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黃姓員警遺孀得請領死亡慰問金1200至1400萬元,這部分警政署也正在研議再提高金額;另外警消安全基金300萬元,加上黃員本身撫卹及死亡給付等補助約600至700萬元。估計總共可支領金額約有2300萬元以上。
然而如今又傳出,今年2月發生的嫌犯開車衝撞基隆八堵分駐所,導致24歲蘇姓警員喪命一案,基隆警察局原向上呈報「因公殉職」,卻被警政署認為未達標準,要求改報「因公死亡」。
由於「因公殉職」撫恤金可達1104萬、「因公死亡」只有378萬,基層傳出不滿聲浪,基隆市長謝國樑也表達抗議。
基隆市府發言人呂謦煒表示,「市長謝國樑對此表達嚴正抗議,希望警政署最終審議結果能夠符合民眾與基層員警期待,如果沒有辦法給予外界合理交代的話,也不排除透過募款等各種形式,為蘇姓警員家屬爭取應有權益。」
根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因公殉職條件為執行搶救災害、拘提、逮捕勤務,或對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者。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呼籲,政府應思考縮小補償差距,並提升警察值勤整體安全。
警權會常務理事蕭仁豪指出,「我們希望除了補償差距不要太大之外,也不能只看到最極端的狀況,也就是冒險犯難、殉職死亡,還要看到其他類型的工作安全問題。」
警政署則強調,該案仍在審查階段尚未定案,日前已請基隆市警察局補充說明,並檢附佐證資料。未來將彙整相關單位意見,儘速召開審議會議,力求協助蘇姓員警家屬爭取最優撫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