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護車值勤須避讓 台北騎士閃避不及自摔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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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上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等車輛出勤執行任務,汽機車用路人必須立即避讓,但台北市警方今(2024)年前6月取締這類違規有22件,部分甚至引發撞擊事故,雖然警方表示有取締,但交通裁決所回應,近3年未獲警察相關舉發,因此未有開罰件數,昨(1)晚鄰近台北車站則有一名騎士閃避不及,摔車撞上消防車。
消防車出勤遇到大雨,義交協助開道,但紅燈過路口突然有輛機車從側面擦撞,騎士多處擦挫傷。
北市中正一分局交通分隊中隊長謝睿騰說,「雙方駕駛經檢測酒測值均為零,機車騎士傷勢為四肢多處擦挫傷、意識清楚。」
案發地鄰近台北車站,23歲林姓男子1日晚間6時多,雖是綠燈直行通過,但消防車執勤趕救火,騎士閃避不及、摔車後撞上。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警務員黃清茹表示,「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等特種車輛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3600元罰鍰,今年1至6月共取締22件,較去年同期增加13件。」
警方統計今年1到6月汽機車未避讓消防車、救護車,這類特種車輛,台北市取締有22件,雖能開單裁罰,但交通裁決所表示,近3年都未獲警察相關舉發,未有開罰件數,雙方說明有出入。只是碰上救護救災車輛,民眾又會怎麼閃避?
民眾說,「可能會看一下就快速通過。」、「如果聲音越來越近,就先往旁邊靠。」
律師侯怡帆表示,「雖然消防車有優先路權,但消防車於行駛時仍有採取必要安全措施之注意義務,否則如果不幸執勤中致人死傷,仍可能面對過失致死或致傷之情。」
消防車救災3原則避讓,單車道靠右閃;同向兩車道朝左右避讓;同向3車道向兩側閃避。律師提醒,不僅用路人聽見鳴笛聲必須依法避讓,消防車出勤也有相關注意義務,各方相互配合,才能讓道路更安全。
楊子瑩/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