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光電弊案偵結 前經發局長陳凱凌等15人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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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檢調偵辦光電弊案,查獲行政院前顧問古盛煇擔任負責人的力暘能源公司,被控非法取得台南光電場土地,26日偵查終結,包括前台南市政府經發局長陳凱凌等5名公務員,以及力暘能源公司古盛煇等10名集團員工,分別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提起公訴。對此,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有關行政調查,會馬上啟動瞭解哪些程序不符規定,若電業籌設許可過程涉及不法,該撤銷一定會撤銷。
台南檢警偵辦光電弊案,26日偵查終結,包括台南前經發局長陳凱凌、力暘能源公司負責人古盛煇等15人提起公訴。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回應,「陳姓被告雖最終坦認犯行,惟其身為經發局局長,竟配合不肖光電業者關說,更施壓所屬同仁,致同仁無從依法公正執行職務,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據檢調了解,曾任行政院顧問的力暘集團總裁古盛煇,為使集團旗下設立的5家能源公司,以面積未達2公頃之非都市土地,也就是俗稱小二甲,申請使用地類別變更作太陽光電設施使用,與時任經濟部能源局太陽光電組林姓組長、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共謀解套方案,規避審查程序及減省申請開發計畫所需支出費用,再用日期不實的土地使用同意書,向市府經發局抽換原申請文件,順利取得興辦事業計畫同意函。
對此,經濟部次長曾文生也表示,若電業籌設許可過程涉及不法,該撤銷一定會撤銷。
曾文生表示,「現在要去證明就是這些檢察官起訴的內容,是不是真的讓我們同仁構成違法事實,到目前為止,推定無罪這件事,在三權分立的國家,我想這個是確認的,電籌的過程若涉及不法,該撤銷的我們一定會撤銷。」
對此,力暘集團對此也發出聲明,對於檢方起訴內容深表遺憾,認為一切依法取得併聯審查意見書辦理送件,卻遭公務員刁難,且申請過程遭受諸多不合理限制,業者無所適從,後續將會在法院向法官說明澄清。
至於當時以證人身分被傳喚台南市長黃偉哲,檢方則表示,尚無積極證據足認台南市長黃偉哲有涉案。
陳芳儀/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