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5日發布新版的「輔導管教辦法注意事項」以及「校安檢查操作手冊」,提供給各校做為修訂與新學期實施依據。注意事項明定「特定身份」學生,由學校校安檢查會議審議認定,就能進行檢查,有危害生命之虞的彈簧刀等刀械也納入違禁品。
以往學校懷疑學生帶違禁品需檢查時,需2位以上的家長會代表、學生會幹部或教師陪同檢查,教育部新訂校安檢查手冊明定,學校指定2位以上人員檢查,並依學生意願決定是否需陪同即可。
台南市永康國中校長周憲章表示,「我們就可以依照這個範本的SOP,在不損及學生的利益跟兼顧所有學生整體的安全,我覺得是蠻好的。至於非特定學生的話,就是有一些突發狀況,或是臨時有人來通報,對於這些學生的話,學校尤其是謹慎處理。」
而保護管束期或有偏差行為且危害他人可能的特定學生,只要校安檢查會議審議認定,就能檢查。
有國中校長說其實檢查從沒廢止,是學權高漲造成老師戒慎恐懼,現在稍解放,能有效檢查物品。
台北市福安國中校長施俞旭認為,「很多年了老師也都沒有進行檢查,現在開始可以直接檢查。那檢查之後的東西,還有學生整個處理,在這一次的整個修訂法中,並沒有再明確的讓學校老師知道。」
校安檢查手冊也明訂,查到違禁品或危害他人物品時的處理,但有校長舉例,假若查到瑞士刀美工刀呢?還是得靠學校自行判斷與應變。
台北市民族實中校長洪錫璿指出,「你說拿到美工刀這地方,就是代為保管然後還給他,這個都是沒有問題,但學生真的是因為有刀子這件事情才會造成這樣的傷害嗎?所以我們第一個就要判定說,這件事情是偶發型的事件,還是系統的事件。」
對教育部提供校安檢查的流程與手冊,國中端予以肯定,但有校長言明,其實現在的關鍵不在安檢、流程簡化,而是現在老師對學生少了許多生活教育與輔導的時間,對學生訊息掌握度不足,再多安檢也無法發揮實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