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動離岸風電開發,目前規定業者必須先通過環評初審後,才能取得開發資格,但日前發生在同一個區塊有5家業者同時提出環評案,讓環境部重複審查,因此日前預告新的環評初審作業要點,將審查分成2階段,業者要先通過經濟部遴選,才會進入環評實質審查。
為了爭取離岸風電開發的資格,業者前仆後繼將開發案送入環境部進行環評審查,先求初審過關,不過卻形成同一個海域有高達5家業者送案,環評委員等同重複審查,為此環境部日前預告新的離岸風電環評初審作業要點,將來開發案會經過2階段審查。
環境部環保司長蔡孟裕表示,「今天參與這片海域的有5家業者都要來進行初審,也造成行政資源的浪費,因為最後只有1家會出來。」
第一階段環境部提出檢核表,有16大項目多為承諾事項,包括將來風機設置前進行地質鑽探,打樁要控制噪音避免影響鯨豚等各種保護環境條件,並以多案併審方式,由至少2名環評委員以視訊會議進行,通過後就能取得經濟部的遴選資格,之後才會進入環評實質審查的第2階段。
環境部環保司長蔡孟裕指出,「真正被遴選上的的廠商,才會進到後面正式的實質環評初審流程。」
環境部表示,接下來尚未通過環評初審的案件都適用,目前第3階段區塊開發,送到環境部審查有39件,還未通過環評初審的有13案,以及新申請的案件都適用新要點,最快2月底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