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明揚工廠大火10死百人傷 董座與總經理遭求處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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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明揚工廠大火造成包含4名消防弟兄在內,共10人死亡、100多人受傷。歷經4個月,屏東地檢署今(30)日上午宣布偵結,依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嫌,起訴明揚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等6人。其中劉安晧、呂英誠皆求處最高刑度5年有期徒刑,其他4人則分別求處4年10個月到4年8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大早警消進進出出,大火過後4個多月,明揚工廠外觀還沒恢復,監委將南下調查,而同時屏東檢方宣告偵結,起訴董事長劉安晧等6人。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靜慧說,「明揚一廠的C40-P架橋劑數量達到3千公斤,而且因為存放的環境不佳,導致化學反應、蓄熱溫度不斷升高,於112年的9月22日18時0分09秒,發生強烈的爆炸以及起火燃燒。」
屏東明揚去(2023)年9月22日發生大火,造成10人死亡、100多人受傷。檢方調查董事長劉安晧等6人,因漠視工廠安全、疏於管理,涉犯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嫌,身為董事長的劉安晧另違反《職安法》,6人被分別求處5年到4年8個月不等刑期,其中劉安晧、呂英誠都是最高刑度5年有期徒刑。
公司法人部分,明揚公司也被依違反《職安法》,求處最高刑度30萬罰金。
明安集團副理劉彥良回應,「會持續地進行這些相關的改善,不會迴避相關責任,明揚公司在這邊再次地對事故造成的、影響到的同仁、消防人員,還有社會大眾,致上12萬分的歉意。」
受傷消防員盧逸軒說,「律師們都會努力幫我們爭取,但是就還是尊重司法的安排。」
明揚大火罹難者包含4名消防弟兄,另有14名消防員受傷。明揚正式被起訴,消防員平常心面對,一早消防弟兄照常訓練、布置水線,只希望後續判決及處理,能讓受傷及罹難消防員能得到應有的補償。
黃瑀喬/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