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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虎尾農民在道路曬花生 警:未申請路權將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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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值雲林二期花生採收期,有許多農民會利用產業道路、柏油路曝曬花生,但有農民未申請路權,就直接在路上曬花生,造成一名機車騎士不慎擦撞停放路中間的農用拼裝車,所幸只有受到輕傷;對於未申請路權的農民,警方將開罰。

產業道路旁放著三角錐、警示燈,一旁還停放農用車輛,23日晚間6時多,一名吳姓機車騎士經由虎尾科虎路產業道路旁,直接撞上路中間的農業車輛,經警方調查是一名王姓農民沒經申請就使用該路段曝曬花生。

吳姓騎士說,「那時候他是說他花生都曬完了,但是他的警示用品、三角錐都沒用,我有問他怎沒放三角錐?但他的車就橫的停在路上。」

虎尾分局第五組組長黃春榮指出,「如有農作使用道路需求,應依規定向當地公所詢問申請,切勿任意於道路上堆置置放足以妨礙交通之物。」

警方表示,近期是雲林花生採收期,警方與公所規劃全縣有203處產業道路、空曠地提供給農民申請路權,而對此虎尾鎮公所也提供三角錐、警示燈等給農民使用,呼籲農民要合法申請避免引起爭議。

虎尾鎮花生農認為,「你如果要曬花生,大多是都有放警示,曬花生的人都會放在旁邊圍起來,用路人比較不會去輾到。」

虎尾鎮公所農經課長魏嘉宏說,「我們有申請路權地段來曝曬,不要擅自圍路,以免影響民眾出入,一旦發生車禍,還要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警方表示,所幸這起車禍造成吳姓騎士腿部受傷、車輛受損,後續依照交通事故程序處理,呼籲農民未申請路權就佔用道路曬花生,可依法開罰1200元至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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