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電動車逐漸普及,許多百貨商場等公用場所都設有充電車位,一位開電動車的民眾,昨(2)日天在高雄某百貨停車場找充電車位,卻發現車位被沒有要充電的電動車占用,對方半小時後才回來,且對占用行為蠻不在乎,氣得等充電的車主將事發經過PO上網,批評對方沒有公德心。
等了許久,占用車位的人才回來,讓等著充電的車主忍不住抱怨。
拍攝者指出,「占用超充車位是要罰錢的。」 占用車位者回應,「那就罰嘛。」
高雄知名百貨週日(2日)的地下停車場,沒有要充電的黑色電動車,車主卻將車停在充電車位上,導致有充電需求的車主,只能原地苦等。
民眾認為,「有些人太沒素質,沒辦法。」、「個人的公德心或者是一些問題。」
亂占用充電車位被認為是缺乏公德心,事實上,依《停車場法》油車違規占用超充車位,可處600至1200元不等罰鍰;但沒規定電動車停車後一定要充電,加上專用格位的管理辦法,交通部還在擬訂中,所以超充車位目前仍屬電動車優先而非專用,難以裁罰。
高雄市交通局副局長劉建邦表示,「等到完備管理辦法,就可以依照規定來做,如果違規占用的處罰,那交通局也還是呼籲所有的車主,要尊重其他不同車種的使用的權益。」
百貨業者蔡忠瑋說明,「充電的停車位都會有些明顯的標示,去減少民眾誤停的情況發生,那我們在商場,也會加強人員的宣導。」
由於現行法規還無法約束車主,百貨業者表示,會安排人員不定時巡視,協助指引民眾停放到正確停車位。
若發現誤停狀況,也會放勸導單及進行店內廣播,請車主移置車輛,希望儘量確保每一位民眾的停車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