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關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中天勝訴 NCC將提上訴
陳祖傑/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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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8日,中天新聞申請換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同年11月18日召開委員會議,會中7名委員以7比0全數否決換照。中天電視提起行政訴訟,時隔2年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今(10)日下午宣判一審結果,中天電視勝訴。對此NCC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將研析判決理由依法提起上訴。
2020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否決中天新聞台換照,中天新聞自12月12日起退出從電視頻道,中天電視公司不服,訴請行政法院撤銷,並應作成准予換照處分。
時隔2年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今(10)日下午宣判一審結果,中天電視勝訴,撤銷NCC不予換照處分,並發回重新審查。
NCC傍晚發布新聞稿,表示對於北高行撤銷NCC對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之行政處分,「感到意外且表達遺憾」,並強調將於收到法院判決書後,研析判決理由依法提起上訴。
NCC重申,中天新聞台換照案,駁回申請且不予換照之行政處分,主要考量如下:
1、該頻道執照有效期間出現大量申訴與違規。
2、內部控管與自律機制運作失靈,無法維護新聞專業。
3、聽證會證實該新聞台受到不當介入
4、無法證明可以排除大股東與外界對新聞不當干預。
5、該台103年換照時,NCC即予以警示並附加附款,惟仍無法有效改善,甚難確信其能改正過往違規情事等,經委員會議通盤考量,並踐行嚴謹的行政程序後決議作成處分。
NCC說,衛星廣播電視法所設定期換照制度,是國家維護新聞自由、新聞專業倫理及公共利益的機制。NCC依法律上之職責,透過嚴謹之行政程序,本於獨立機關之專業判斷作成駁回中天新聞台申請換照之處分,於法並無違誤。
NCC強調,廣電新聞媒體具公益性,涉及公眾資訊接收自由及社會公共利益,對北高行判決未能尊重獨立機關專業判斷,將依法提起上訴,並持續督促媒體落實法遵,完善廣電產業健全發展。
陳祖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