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因酒駕服刑出獄 高雄男第6次酒駕被逮

酒駕違規事件頻傳,且不少人是累犯,高雄彌陀分駐所員警21日深夜,攔查紅燈右轉的民眾時,發現對方才剛因酒駕服刑出獄,這次已經是第6度違規,提醒民眾道交法修法後,酒駕累犯的刑責及罰鍰都有加重,3次以上還可公布姓名、照片,提醒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警車追著紅燈右轉的機車要攔車,21日深夜高雄彌陀分駐所員警路上發現民眾違規,趕緊追上去攔查,一停下來就發現民眾身上有酒味。

警方說,「你酒駕5遍了,你怎麼喝酒後都要騎車。」民眾則回,「我想說隔很久了。」民眾酒測超標已涉犯公共危險罪,民眾這才坦白他剛因酒駕服刑出獄,這次超標等於是第6度酒駕。

高雄市警彌陀分駐所長洪子棠表示,駕駛人10年內第2次酒駕者將加重罰鍰,機車駕駛處最高額新台幣9萬元,汽車駕駛處最高額新台幣12萬元,若是第3次以上的酒駕,則依前次所處罰的金額,再加罰新台幣9萬元並吊銷駕照。

警方提醒,酒駕3次以上不只加重罰鍰及吊銷駕照,還會被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但不只汽機車才算酒駕,腳踏車同樣違規。

腳踏車雙載的阿伯傍晚被仁武警方攔下,兩人喝到臉都紅了,酒測也超標。警方表示,酒後騎腳踏車雖不涉公共危險罪,但仍可依道交法開罰600至1200元,提醒民眾不要違規,以免傷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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