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超商店員踩爛包裹丟馬桶 消保官:已觸犯刑法

疫情期間網購更加盛行,台南東區某超商店員利用店內無人之際,惡意毀壞民眾包裹。超商總公司強調,經了解屬於單店單一個人行為,若違反公司規定會給予懲處。南市消保官則說,惡搞行為除了觸犯刑法毀損一般物品罪,同時也要負起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超商店員拿起包裹就往馬桶裡面丟,另外一段畫面更誇張,把民眾的包裹丟在地面上接著再踩踏,所有惡搞行為全部都被拍下來,近期畫面流出,民眾覺得不妥。

民眾說:「民眾的一個權益,應該不是這樣任意地的去遊玩,如果是我的包裹,我可能會拒絕簽收吧。」「真的很誇張,怎麼可以把顧客的包裹亂丟放到馬桶裡面。」「不只要懲處,一定要給社會大眾,要給一個說法。」

疫情關係網購更加盛行,但超商店員卻出現脫序行為,記者實際走訪這間超商,店內還是存放許多包裹等待民眾領取,總公司回應,這事件發生在一個月前,後續已懲處相關員工,並且再加強員工教育,而其實惡搞行為已觸犯刑法。

超商公關回應,「目前的話跟顧客已經取得共識跟諒解,那針對這次的突發事件,已經違反我們的服務原則,也針對該事件的員工進行懲處。」

南市消保官馮祺雯說明,「故意的話,已經觸犯刑法第354條的毀損一般物品罪,同時也要負起民事的損害賠償責任。」

消保官也建議,民眾去超商領取包裹時,如果發現外觀有明顯瑕疵,可以拒領並同時通知寄件人立即處理,如果已領件了,建議在打開包裹的時候應該全程錄影,一旦發現有毀損狀況,就盡快通知寄件人,由寄件人追究相關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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