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竹縣警察局爆出新埔分局長陪同車禍肇事者做筆錄,再進一步由新竹縣警局副局長提供肇事者聲明,後續更透過警方代為發布聲明,引發外界議論,雖然事後新竹縣警局3名高階警官已遭記申誡或劣跡註明,但有立委及新竹市議員質疑,現在遭懲處的都是代罪羔羊,呼籲警政署不應護短。
從監視器畫面可以看見,一輛白色的休旅車在新竹縣新埔鎮褒忠路上行駛時,違規穿越對向快車道,此時直行的機車被休旅車迎頭撞上騎士重傷不治,而這起車禍的肇事者是科技公司的副總經理,死者家屬控訴對方在做筆錄時,除了有新埔分局長親自陪同,後續更透過警方代為發布聲明,引發外界議論,雖然事後新竹縣警局3名高階警官遭記申誡或劣跡註明,但有立委及新竹市議員質疑,現在遭懲處的都是代罪羔羊,呼籲警政署不應護短。
時代力量新竹市議員連郁婷表示,「我們的警察不應該是肇事者的律師,這個部分我希望督察長可以提供監視器畫面,就是你們現在就是必須證明,你們沒有去施壓。」
連郁婷表示,新竹縣警局應公開做筆錄當天2時半到4時這段時間的監視器畫面,來證明林姓分局長是穿便服去陪做筆錄,也應調查涉案警官的通聯記錄及相關聯繫軟體,釐清背後指使者是誰,懲處絕對不能手軟,對此新竹縣警局督察科表示,此案已由警政署介入調查。
新竹縣警察局督察科科長王立德指出,「這中間的一連串的疏失,我們都承認有責任也做出懲處,當然懲處的額度可能過低,或者說不符合期待,這部分也昨日已經由警政署介入。」
警政署督察室副主任黃中華則說,「我們會深入調查,依據事實嚴以懲處。」警政署督察室強調,經調查,新竹縣警察局員警在辦理這次車禍都是依法辦理,沒有涉及不法或介入關說,目前正在深入調查,一定會追究疏失人員的責任,並要求所有幹部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