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臨時校務會議 修校長遴委會組織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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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長管中閔10月23日宣布不續任,台大今天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討論「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修正案,經投票通過,增訂候選人名單須向全校公告,完整資料須送校務會議等要點。台大表示,遴選委員會將在明年2月底前組成。
迴避下一任校長遴選事宜,台大校長管中閔宣布臨時校務會議開會就離場,由副校長羅清華主持討論「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修正草案。結果第一案,有關遴選委員會的組成討論最久。
台大主祕王根樹指出,「(校務)代表的提案希望是由比較像海選的方式,相關的學術單位或者校友個人,某一個人數以上都可以推薦校長遴選委員會的遴選委員。」
遴委會21位委員,9位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9人,4位由各院推薦、5位由校友總會及行政會議推薦,做法和以往相同。電機系教授吳瑞北認為,缺乏民主機制,提案應擴大參與,經不記名投票未通過。
台大校務會議代表/電機系教授吳瑞北表示,「今天所有投反對這個修正的人,幾乎沒有什麼發言過,所以我覺得這個討論,大家要用投票的,基本上是一種民主,可是它並不是代表一個真理。」
學生代表提出多項提案,除了增訂候選人名單須向全校公告,完整資料須送校務會議,推薦投票迴避通過,其他全遭否決,他們認為,校務會議未充分討論就投票表決,感到難過與遺憾。
台大校務會議學生代表/學生會長張承宇說:「蠻難過的,因為這就是代表就是沒有反對的意見嗎?還是好像都是說校方行政單位這邊,覺得怎樣、那就怎樣?」
台大表示,修正案議定,遴委會明年2月底前組成,至於候選人資格與利益迴避,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已明訂,若有其他要求,由遴委會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