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發言人林岡助表示,黃春福目前欠稅的金額是3億2千餘萬元,其實從107年時就有與黃春福協商分期,但在今(2021)年2月的時,因為法院裁定黃春福破產,所以相關的執行程序都停止執行,而這次的欠稅案將會依照破產程序來進行,對於禁奢命令也會依法規定作後續處理。
目前,除了黃春福和謝曉華外,其餘欠稅大戶還包括台中分署執行的林木全,欠稅6千多萬;台北分署執行的林信賢,欠稅3千多萬;還有新竹分署執行的楊育菇,欠稅1400多萬。執行署強調,這些都列禁奢名單,如果民眾發現這些人士有入住4星級以上飯店等的奢華行為,一經檢舉追回欠款,將發送獎金最高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