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凌晨中壢派出所員警執勤途中,在馬路交叉路口被迎面而來的對向自小客車撞擊倒地,輕微顱內出血,住院觀察中。警方呼籲民眾遇執行緊急任務的警備車應依規定避讓,以免觸法。
中壢交通中隊分隊長蔡易廷說明,「經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疑似楊姓自小客車駕駛未依規定禮讓執行緊急任務之警備車先行。」
事故發生後,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陳姓員警當時趕往轄區小吃店處理酒客糾紛,執行勤務中,且有開啟警示燈及警報器,沒有違反交通規則。初步研判楊姓駕駛人疑似未依規定避讓警備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汽車駕駛人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中壢交通中隊分隊長蔡易廷表示,「造成陳姓警員、楊姓自小客車駕駛及一名乘客受傷,經警方實施酒測,雙方駕駛皆無飲酒。」
這起事件雙方酒測值為零,事故原因還要進一步釐清。楊姓駕駛雙手及頭部擦傷、乘客頭暈無外傷,陳姓員警則輕微顱內出血、右肩撕裂傷,住院觀察中。
28日一早,桃園市警察局長陳國進也到醫院探望,警方呼籲民眾遇執行緊急任務的警備車應依規定避讓,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