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抽查市面上的15款國內外醬油產品,發現有4個品牌的標示不符合法規,還有一款從菲律賓進口的醬油品質有問題。消基會提醒違規業者要盡快改善,否則重罰。
在享用美食同時,有些民眾可能會蘸點醬油增加風味,但這些醬油內容物,可能和包裝標示不符。按照規定,醬油產品在包裝處,要標示速成、水解或釀造等字樣,如果標示釀造,總氮量必須要達到每百毫升0.8公克以上,但消基會抽查市售15件商品,有4件標示不合格。而且其中一款產品的3-單氯丙二醇含量超標。
消基會檢驗委員會召集人凌永健表示,「(超標)2到2.5倍之間,(推測)利用所謂的速成的,就是利用酸,然後來水解大豆,而不是利用酵素,或是一般的這個發酵方法。」
台灣規定,醬油和以醬油為主的調味製品,3-單氯丙二醇含量上限,是每公斤0.4毫克,澳洲、紐西蘭等國限制更嚴格,但美國、加拿大規範較輕。毒物科醫師說明,3-單氯丙二醇對於人體的危害,目前還沒有明朗化,但世衛組織已經列為「極可能致癌」,而且醬油鈉含量很高,對人體無益,建議少食用。
林口長庚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表示,「動物實驗也證明說,3-單氯丙二醇它的劑量大的話,也會有生殖毒性,也會有神經毒性,一天可能不能超過100到150c.c.,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應該不可能吃到這個量。」
消基會發行人徐則鈺表示,「標示為釀造,氮含量不足是可以處4到400萬的罰鍰,3件完全沒有標示製程的,這個是違反22條的規定,可以處3到300萬元的罰鍰。」
消基會建議業者,要落實自主管理,無論是釀造或調和醬油,都應該誠實標示,並從源頭開始做好把關,否則最高可罰3、4百萬元罰鍰。而民眾在購買時,除了查看品名之外,也要特別注意成分內容,避免買到品質不良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