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泰隆尼亞12獨派領袖 遭判煽動叛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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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最高法院經過四個月審理,14號以煽動叛亂,不當挪用公款等罪名,判處2017年10月推動加泰隆尼亞獨立公投的12名領袖。其中9人9年到13年徒刑,另外3人則是遭判罰金,同時禁止參與公職。其中前加泰地區副主席渾克拉斯的13年徒刑最重,但12人都逃過原本檢察官以叛亂罪名求處的最高25年徒刑。法院同時也對逃往比利時布魯塞爾的前主席普伊格蒙特,發出國際通緝令。加泰自治區主席托拉痛批判決是對民主的侮辱跟藐視,普伊格蒙特在布魯塞爾指出,總刑期100年太過離譜,完全是政治報復心態。

普伊格蒙特認為最高法院的判決,是針對加泰地區政府成員、國會成員,以及重要社會機構人士。是對所有加泰民眾的打壓跟報復策略,而他們只是儘可能透過民主方式表達意志而已。

但西班牙總理桑切斯強調,判決不是出於報復,而是推動違憲的獨立公投,是明確的犯罪行為。而判決過後,加泰地區已宣布暫停當地所有足球賽事,包括西甲豪門球隊,由梅西領軍的巴薩隊,藉此力挺加泰民眾。西班牙11月將舉行國會大選,馬德里當局原本希望這項判決能為加獨危機畫下句點,但獨派已號召民眾發動街頭示威跟罷工,接下來恐怕還會爆發嚴重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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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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