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統朴槿惠貪污濫權 判20年定讞
施慧中 / 編譯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所涉及的貪汙濫權案,最高法院在14日判決定讞,處以20年有期徒刑,還有180億韓元罰金,折合台幣大約是4.6億元,還要追繳犯罪所得35億韓元。
南韓第一個女總統朴槿惠,在2017年,因為「閨密門」干政醜聞,被彈劾下台,而她被指控的濫權還有國情院特別活動費案,一審重判30年,還有兩百多億韓元罰金,但前年發回更審之後、刑度大減輕,14日最高法院維持更審判決,兩案共判處20年徒刑,還要加上先前違反了選舉法的兩年,一共要吃22年牢飯,外加沒收資產和高額罰金。至閨密門醜聞的崔順實,最高法院在去年六月,維持首爾高院的18年徒刑定讞。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所涉及的貪汙濫權案,最高法院在14日判決定讞,處以20年有期徒刑,還有180億韓元罰金,折合台幣大約是4.6億元;還要追繳犯罪所得35億韓元。(圖/美聯社)
南韓第一個女總統朴槿惠,在2017年,因為「閨密門」干政醜聞,被彈劾下台,而她被指控的濫權還有國情院特別活動費案,一審重判30年,還有兩百多億韓元罰金,但前年發回更審之後、刑度大減輕,14日最高法院維持更審判決,兩案共判處20年徒刑,還要加上先前違反了選舉法的兩年,一共要吃22年牢飯,外加沒收資產和高額罰金。至閨密門醜聞的崔順實,最高法院在去年六月,維持首爾高院的18年徒刑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