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立法三版本協商未果 17日表決大戰
曹晏郡 陳信隆 蔣龍祥 /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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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立法在本周進入倒數階段,立法院對於目前的三個專法版本,再度召開朝野協商。下午協商結束後,有少數條文建議是依照政院版通過,而其他幾乎全數保留。但立委林岱樺的版本當中,第八條防止假結婚的防偽條款,朝野是認同建議刪除。至於保留條文,會在17日交由院會表決處理,各黨團可以提修正動議,但今天的協商結論沒有黨團簽字,所以還需要經過表決。
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 柯建銘直說,「我覺得這個法案是立法史上最困難的。」同婚立法5月24日的期限倒數計時,立法院針對同婚專法的三個版本草案,再度召開朝野協商。立法院長 蘇嘉全說,「如果大家覺得就到院會表決的話,那20幾條也蠻快的。」
雖然說三個版本的草案條文,都在30條內,但光是法案名稱、以及採用哪種關係,各黨團就沒有共識。
國民黨立委 孔文吉表示,「(條文修改為)以落實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民國107年11月24日通過的公民投票第10案及第12案的意旨,特制定本法,不要有這個婚姻自由的平等保護(字句)這樣。」
時代力量立委 黃國昌則說,「達成婚姻自由的平等保護,這幾個字其實就是在釋字748號,我會認為說,似乎行政院他們所擬出來的文字,是比較能夠兼顧(釋憲與公投)。」民進黨立委 蕭美琴也指出,「同性家屬,因為它的模糊空間並沒有明確定義是配偶跟婚姻的話,可能會衍生這個亂倫的風險,那我們(建議)還是以行政院版本的內容為主。」
同婚修法進入關鍵時刻,挺同團體號召千人聚集立法院前,力挺政院版草案,指出這已經是妥協、折衷後的底線。婚姻平權大平台總召 呂欣潔說,「行政院版本已經是尊重公投的結果,我們不會接受有任何其他可能性。」
幸福盟理事長 曾獻瑩表示,「支持同性別二人他共同生活,就他的醫療、財產,孩子的監護權,去做一個處理,但是不是婚姻。」幸福盟也站出來,呼籲立委不能違背公投民意,必須落實公投第10案、民法婚姻限定「一男一女」為優先,而非另外制定改變婚姻定義的同婚專法。
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 柯建銘直說,「我覺得這個法案是立法史上最困難的。」同婚立法5月24日的期限倒數計時,立法院針對同婚專法的三個版本草案,再度召開朝野協商。立法院長 蘇嘉全說,「如果大家覺得就到院會表決的話,那20幾條也蠻快的。」
雖然說三個版本的草案條文,都在30條內,但光是法案名稱、以及採用哪種關係,各黨團就沒有共識。
國民黨立委 孔文吉表示,「(條文修改為)以落實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民國107年11月24日通過的公民投票第10案及第12案的意旨,特制定本法,不要有這個婚姻自由的平等保護(字句)這樣。」
時代力量立委 黃國昌則說,「達成婚姻自由的平等保護,這幾個字其實就是在釋字748號,我會認為說,似乎行政院他們所擬出來的文字,是比較能夠兼顧(釋憲與公投)。」民進黨立委 蕭美琴也指出,「同性家屬,因為它的模糊空間並沒有明確定義是配偶跟婚姻的話,可能會衍生這個亂倫的風險,那我們(建議)還是以行政院版本的內容為主。」
同婚修法進入關鍵時刻,挺同團體號召千人聚集立法院前,力挺政院版草案,指出這已經是妥協、折衷後的底線。婚姻平權大平台總召 呂欣潔說,「行政院版本已經是尊重公投的結果,我們不會接受有任何其他可能性。」
幸福盟理事長 曾獻瑩表示,「支持同性別二人他共同生活,就他的醫療、財產,孩子的監護權,去做一個處理,但是不是婚姻。」幸福盟也站出來,呼籲立委不能違背公投民意,必須落實公投第10案、民法婚姻限定「一男一女」為優先,而非另外制定改變婚姻定義的同婚專法。
民間團體對於同婚法案仍意見分歧,而立法院內協商後,多數條文保留,只有立委林岱樺版本中第八條防止假結婚的防偽條款,朝野認同建議刪除,其他只有少數條文建議依政院版通過。而保留條文,17日交由院會表決處理,各黨團可提修正動議,但14日協商結論沒有黨團簽字,所以取得的共識,還需要經過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