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將審兩岸監督條例 6草案版本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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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明天排審兩岸監督條例,不過,公民團體今天質疑,行政院提出草案,卻對何謂「政治協議」沒有定義,要求增列明確的政治協議定義。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週三、週四密集排審兩岸監督條例,行政院也提出增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三草案,要求以高門檻規範政治議題協議。不過,公民團體解析民進黨團等6個待審版本後,痛批都沒有對「政治協議」做出明確定義,根本是「打假球」,建議將政治協議明確定義,如延續和平非武裝衝突狀態,建立軍事互信機制,以及商定雙方國際地位等的約定。

台灣公民陣線發起人 宋承恩認為,「這一件事把它定義清楚,減少未來行政立法部門,兩個部門為了這件事情如果有不確定性可以互相推託政治責任。」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 賴中強說:「如果這個監督條例過了以後,目前還在立法院掛在待審法案清單的這些議案該怎麼辦?完全沒有規定。」
公民團體也建議,針對談判中、審議中,或尚未完成備查、卻已經上路的兩岸協議,增列過渡條款,而時代力量上午也針對黨團所提的版本,呼籲加快完成修法。
時力立委 徐永明表示,「將兩岸的政治協商的門檻拉高,那一樣的,我們會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裡面把這一塊放進來,已經排案了,這個事情從太陽花到現在5年多,應該要積極回應民意。」
時代力量呼籲,在中國共機繞台等挑釁下,為了強化台灣的民主防衛機制,包括國家機密保護法、刑法等的修法草案,都應該盡快完成,以回應緊急情勢,必要時,可以加開臨時會完成修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週三、週四密集排審兩岸監督條例,行政院也提出增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三草案,要求以高門檻規範政治議題協議。不過,公民團體解析民進黨團等6個待審版本後,痛批都沒有對「政治協議」做出明確定義,根本是「打假球」,建議將政治協議明確定義,如延續和平非武裝衝突狀態,建立軍事互信機制,以及商定雙方國際地位等的約定。

台灣公民陣線發起人 宋承恩認為,「這一件事把它定義清楚,減少未來行政立法部門,兩個部門為了這件事情如果有不確定性可以互相推託政治責任。」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 賴中強說:「如果這個監督條例過了以後,目前還在立法院掛在待審法案清單的這些議案該怎麼辦?完全沒有規定。」
公民團體也建議,針對談判中、審議中,或尚未完成備查、卻已經上路的兩岸協議,增列過渡條款,而時代力量上午也針對黨團所提的版本,呼籲加快完成修法。
時力立委 徐永明表示,「將兩岸的政治協商的門檻拉高,那一樣的,我們會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裡面把這一塊放進來,已經排案了,這個事情從太陽花到現在5年多,應該要積極回應民意。」
時代力量呼籲,在中國共機繞台等挑釁下,為了強化台灣的民主防衛機制,包括國家機密保護法、刑法等的修法草案,都應該盡快完成,以回應緊急情勢,必要時,可以加開臨時會完成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