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劉邦友血案官邸,發生8死1傷的槍擊命案,震驚社會,同年,當時的民進黨婦女部主任彭婉如,搭計程車要南下高雄開會,卻無故失蹤,最後被發生陳屍在一處芭樂園,這兩大命案,至今無法破案,現在更卡在追訴時效的問題,為了不讓殺人兇手,逃過法律追訴, 傳出法務部將在刑法第80條,研擬「彭婉如、劉邦友條款」,將規定犯下10年以上待刑、且致人於死者,取消追訴權時效限制,面對這樣修法方向,彭婉如基金會認為,要防範犯罪,追訴時效並非重點。 ==彭婉如基金會執行長 王慧珠== 與其來講說 我們要把這個(追訴期) 延長再延長30年 40年還是什麼 我覺得倒不如來想說 怎麼樣來消除這個暴力犯罪 要將「致人於死」的案件,取消追訴期,法界人士認為,這是一體兩面的問題,法務部應該要再多方討論。 ==司改會執行長 高榮志== 沒有追訴期的話 背後的想法很簡單 就是說 你一個人犯的錯 那之後無論如何 你一定會為你的行為付出代價 那設定追訴期的話 它重視的是法律的安定性 跟一個和平的關係 取消追訴期,是否就能為被害人,帶來正義?面對修法傳言,法務部則表示,相關條文,還沒有定案。 記者 蔡慧玲 應磊奇 台北
刑法擬修 10年以上殺人重罪取消追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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