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八仙停業處分撤銷 新北告交通部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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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多前八仙塵爆意外造成15死、超過4百人受傷,事發第二天新北市政府就要求八仙樂園全面停業,但停業處分被交通部撤銷,新北市不服提出訴願,最後進入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決交通部撤銷無違誤,新北市府敗訴,市府表示將繼續上訴。
2015年6月27日晚間、八仙樂園發生彩色派對粉塵爆炸,隔天新北市政府隨即以塵爆造成400多人輕重傷,涉及重大公安,要求八仙樂園立即全部停業,但業者不服、認為新北市府只因塵爆就要求停業、也沒有寫明違規事實,因而向交通部提起訴願,交通部受理後、撤銷停業處分,新北市府以自治權受侵害為由、告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結果法院今天判新北市府敗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庭長 許瑞助==
新北市政府在原處分當中
並沒有釐清到底
八仙樂園是哪一個項目
經過市府檢查不合格
就把八仙樂園全部的園區
都停止營業
而且等於是無限期命他停業
原處分違法明確性跟比例原則
不過全案還可以上訴,新北市府表示,本案受害人數眾多,案情重大,社會各界囑目,而且八仙樂園刑事責任,地檢署仍在偵辦,所以決定繼續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
八仙塵爆發生至今超過2年,雖然只有派對主辦人呂忠吉被起訴,檢方初步認為與八仙樂園沒有關係,但八仙樂園到目前為止也尚未規劃恢復營業。
記者 許恆慈 陳立峰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