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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金超貸案,台北地檢署起訴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等19人。台北地院在昨天晚間十點左右,裁定何壽川,以新台幣四億元交保,何壽川的家屬和員工,在一個多小時後,湊齊四億現金,到法院辦理交保。 今天凌晨零點30分,被羈押二個月的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走下台階快步離去,低調不回答媒體提問,台北地院在昨天晚間十點左右,裁定何壽川以四億元交保後,何壽川的家屬和員工只花一個多小時,就湊齊四億,將大筆現金用行李箱和紙箱裝箱,到法院辦理交保。 何壽川被指控利用公司資金,違法貸給三寶集團,台北地檢署17號將全案偵結,依違反金融控股法和特別背信等罪名,對何壽川和永豐金高層等19人,提起公訴,會以刑期較重的特別背信罪起訴,就因為何壽川被查出,利用董事長職務,不只違法放貸給三寶集團6000萬美金,還從中收取2成,總共1200萬美金,挪為私人利益,造成投資大眾損失風險。 何壽川被查到罪證,不只一樁,他更涉嫌自民國98年起,利用永豐金子公司,無擔保放款1.77億美金,給三寶建設境外的身上公司,以投資上海大樓建案,更從挪用集團的850萬美元的資金,購買公司債,遭到檢方調查後,何壽川卻全盤否認犯行。 另外三寶建設董事長夫人廖怡慇以5000萬元交保,何壽川特助陳佳興1000萬元交保,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100萬元交保,包括何壽川在內,4人都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並且都要在指定時間到轄區的派出所報到。 記者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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