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受爭議的日日春文萌樓的案件,最高法院下午判決日日春協會敗訴定讞,日日春要搬出去文萌樓,日日春協會呼籲台北市文化局徵收文萌樓,好保護古蹟,文化局長鍾永豐下午也有回應 日日春協會長期使用的台北市市定三級古蹟文萌樓,六年前被一對劉姓夫妻買走後,就提出排除侵害官司,要求日日春協會遷出,從一審、二審到更一審都是劉姓夫妻勝訴,日日春不服再提上訴,最高法院16號駁回,維持更一審判決,敗訴定讞,日日春協會得遷出文萌樓。 ==日日春協會秘書 郭姵妤== 他是為了這個投資投機 來買下這個古蹟 並且他不負擔任何這個 古蹟管理維護的義務 還提告迫遷 然後要來 破壞這個古蹟的軟體價值 我們希望文化局 應該要立即啟動徵收 不要再拖延 不要再有任何藉口了 對判決結果不意外,日日春協會呼籲文化局立即徵收,而台北市市議員也關注,文萌樓的文化保存是否受到影響? ==台北市議員 林國成 vs. 台北市文化局長 鍾永豐== 台北市政府的文化局 對於這些古蹟的捍衛 一定要有 有所堅持 如果他都不作為的話 我們才會啟動文資法第28條 裡面最後一個手段 就是強制徵收 台北市文化局長鍾永豐明確指出,除非屋主劉姓夫妻真的沒有保護好古蹟,否則市府不會加以徵收,但日日春揚言會在文萌樓守到最後一刻。 記者 張志雄 陳保羅 台北報導
文萌樓迫遷案 日日春敗訴定讞判須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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