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小汽車租賃業合作 Uber將重返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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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今天下午將開記者會,宣布以全新營運模式,重返台灣市場,交通部表示,已經得知Uber將是與小汽車租賃業合作,提供單純媒合平台,符合申請的資訊服務業,目前看來沒有違法,但還要了解詳細
停業兩個月後,Uber將在下午宣布全新營運模式,重返台灣市場,從Uber發出對前合作駕駛的意願調查書中,明確揭露,將不得以自用車攬客,而是必須以租賃車模式來營運,對此,交通部表示,若是純媒合的資訊平台服務,就不會違法
==交通部長 賀陳旦==
他們這次是跟租賃業用營業車輛
跟租賃業他們自己的駕駛
來發展他們更好的服務
在納管納稅納保險的
三個交通部一貫的立場底下
我們當然覺得這個事情
既然是合法的
我們也樂於見到
但Uber在官網上對合作駕駛的申請方式中提到,駕駛須備妥職業駕照與身分證、良民證、肇事紀錄,Uber會協助駕駛與合作車行媒合,交通部表示,根據自小汽車租賃業定型化契約規定,租賃業者提供的服務應是"連人帶車",因此Uber不能與合作駕駛有雇傭關係。
==交通部長 賀陳旦==
租賃業者他的服務
就是用他自己的駕駛
跟他自己的車輛
來做他營業
他不可能也不應該
是外面別人來跟他租車
是本來要租他車 做自己的服務
交通部也強調,就算Uber復出,提供的服務合法,先前違法的罰金還是得繳納,目前已透過行政程序申請強制執行,依法追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