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侮辱醫護.妨礙醫療最高罰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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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醫療暴力事件頻傳,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只要有人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式,妨礙醫療業務執行,將可依醫療法,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好幾名壯漢手持棒球棍,不明原因就往醫院急診室的玻璃大門猛砸,這起醫療暴力事件發生在週三晚間10點多,幸好醫院已經休診、沒有民眾受傷,院方報警後、已將三名嫌犯逮捕到案。 ==嘉義市陽明醫院院長 謝景祥== 護理人員工作實在是非常的辛苦 希望大家能夠 疼惜我們的護理人員 給我們一個安全安心的工作環境 其實類似案件層出不窮,有立委提案要求修改醫療法,除了提高對醫事人員傷害的刑責,也建議酒醉鬧事者、應直接送派出所,而不是送醫院急診室。 ==民進黨立委 黃秀芳== 他已經有傷害別人了 第一時間是不是可以 先留置在這個派出所 由派出所這邊 請專業的人員來鑑定 此外也有立委質疑,醫療暴力案件通報件數,從前年的214件、增加到去年的294件,成長三成七,顯示現行醫療法不具嚇阻力,因此提案修法,增列「預備犯」的刑事責任,以確保其他病患的就醫權益。 ==法務部主任檢察官 陳玉萍 vs 國民黨立委 陳宜民== 預備犯的部分 通常都是屬於重大的刑事犯罪 譬如說是內亂罪 外患罪 你覺得這些暴力行為 針對我們醫療人員不夠重大 不會影響到社會的法益嗎 一定會影響我們醫療環境 經過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討論後,初審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只要有人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的方法,妨礙醫療業務執行,將可依醫療法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如果觸犯刑事責任者,應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記者 賴淑敏 蔣龍祥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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