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大樓案 賴清德批地院判太輕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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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維冠大樓倒塌一案,25號台南地方法院判決,維冠負責人林明輝等5人,被判最重5年徒刑,各併科罰金9萬元,但這判決被維冠受災戶認為判決太輕,就連台南市長賴清德也跳出來為災民抱屈,認為法院應該好好斟酌。
==台南市長 賴清德(105.11.26) ==
我們希望高院能夠好好斟酌
到底是115條人命
如果說判得太輕
恐怕住戶也會覺得不公平
賴清德的這段話,也讓台南地院立刻發書面聲明稿澄清,認為賴清德忽視國家法律的規定,批評他毫無法治意識,根本是無禮的批評。對此,賴清德再度回應,認為自己的批評是職責所在,司法要有雅量接受批評。不過雙方的互批卻引發災民更多的無奈。
===維冠受災戶 林武重(105.11.27) ===
就是台灣立法委員
你不合理的法條要修改啊
不是每天在那邊爆料八卦
立法院那邊吵啊
這一次法院判決5年,引用的法條是業務過失致死,因此刑期最高就是5年,如果要讓被告受到更嚴重處分,就必須檢方用其它法條起訴,才有機會增加被告刑期,只不過判決還沒定讞,卻演變成地方槓上中央,也模糊了焦點。
記者 溫正衡 台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