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用槍的時機點,常常引發爭論,因此,警政署決定,將增列「防護型的噴霧器」,做為員警的執法裝備,未來,員警在執勤時,如果受到脅迫或抗拒等狀況,就可使用噴霧器來制止,但是,在民眾集體遊行的安全勤務,不得使用。 員警在車旁,準備盤查身份,副駕駛座的蔣姓嫌犯,居然企圖朝警察開槍。 員警連忙閃避,嫌犯還不罷手,繼續追擊,一同執勤員警,擔心同事安危,拔槍朝嫌犯開兩槍,才將人制止,這場警匪槍擊戰,所幸員警只受到輕傷,其實警察執勤,不時陷入危險中,不過,擔心會吃上官司,常常不敢輕易開槍,因此,警政署決定增列新的執法用具。 面對歹徒攻擊,員警將來可以合法使用,像這樣防護型的噴霧器,來制止抗拒執法的人,員警能在短時間內,反擊防衛,也不會造成當事人,重大傷亡。 ==警政署行政組長 黃福坤== 針對相對人 或是打架鬥毆的時候 不聽制止 或是對我們執法人員 有強暴 脅迫 或不聽我們制止的命令時候 或是依照事實的狀況 由執勤員警來判斷 都可以使用 由於,警察用槍時機點,一再惹爭論,警政署只好推動非致命性的武器,來強化員警執勤安全,不過,員警用噴霧器,壓制歹徒,有可能因為風向問題,自己也遭殃,或是歹徒要是戴安全帽,也難以攻擊,看來警方要使用噴霧器,可得多注意實際狀況,目前警政署,已經函請各縣市預算採購,未來,除了執行民眾集會遊行的安全勤務,不得使用外,員警在執法時,都能自行判斷來使用噴霧器,維護治安。 蔡慧玲 陳信隆 台北報導
警用槍時機惹議 將配備噴霧器增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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