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捕持槍挾持3大生 強盜罪犯重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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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躲避警方追緝,去年在台東私闖民宅、持槍挾持三位台東大學學生的通緝犯林國正,法院依妨害自由、強盜等罪,重判11年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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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情我負責好不好)
(那你們也不要傷到他)
身穿黑衣的男子,高舉雙手投降,他是從事暴力討債的通緝犯林國正,去年12月21號,為了躲避警方拘提,私闖民宅持槍挾持3名台東大學學生,與警方對峙一天一夜,台東地方法院依妨害自由、強盗,以及違反槍炮彈藥條例等罪,合併重判11年有期徒刑。
==台東縣警局刑警大隊大隊長 鄢志豪==
嫌犯利用這個社會資源
尋求私利 然後被重判
得不償失 那這個案子
最後經過法院的重判
也還(警察)同仁一個清白
林國正持槍挾持三位大學生,震驚全國,警方派出專業談判人員,與地方首長和民代協調後,三名大學生依序被釋放,林國正繳械投降。
==遭脅持陳姓學生(104.12.22)==
(學長)他都不講話
然後因為我們跟他沒有很熟
所以我們想說
他怎麼突然進來
結果後面就一個人
拿槍指著他走進來
法院認為,林國正為了逃避警方追緝,持槍挾持人質,又假價討債名義,持槍施暴強取財物、惡行重大,重判林國正11年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記者林欣儀 謝其文 章明哲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