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出示政院.監院函 將召開定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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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賄選案,台南市長賴清德宣布司法還沒釐清之前,將不會進議會,至今已經143天,而李全教上午出示行政院以及監察院的來函,宣布將會按照"地制法"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的規定,預定在6/12召開第一次定期大會,同時也呼籲台南市長賴清德以及各局處一級主管列席參加。
==台南市議長 李全教==
今天我們依據行政院的公文
依據監察院的一個諭知
我們台南市議會依法正式來
延續我們第一次定期大會
我們宣布定期大會繼續來召開
行政院函覆台南市議會,對這次的第1次定期大會,因出席議員未達法定過半數,未能成會,為保障市民權益及維護整體市政正常運作,仍請議會依地方制度法第48條、49條規定召開會議。
記者 溫正衡 台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