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再批高雄巨蛋 評選與簽約廠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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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大巨蛋案扯出高雄巨蛋爭議,高雄市議會國民黨團指出,高雄巨蛋案當年評選廠商是達欣後來簽約卻換成漢威公司,漢威公司把開發土地拿去貸款40多億元。市府強調漢威是達欣在簽約前,為了經營巨蛋另外成立的子公司,貸款更是拿地上權質押,一切合法。
拿出時間表,高雄市議會國民黨團再針對高雄巨蛋的開發過程,指控2003年高雄市政府評選的最優廠商明明是達欣工程,但後來簽約的,卻是漢威公司。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 陳麗娜==
達欣遲遲不簽約的原因
是因為他跟高雄市政府
提出兩個條件
第一個是說把巨蛋的土地
拿去銀行做設定抵押
第二個他們希望
組特許公司來進行投資
質疑臨時換廠商,也指控漢威公司最後還是把土地拿去貸款40多億元。但高雄市政府反駁,漢威公司是以地上權抵押,而且開發公司從達欣換成漢威,是因為簽約前就已申請,要用新公司來經營。
==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 丁允恭==
(達欣)以新公司的籌備處來投標
那個時候 在這個申請過程中間
達欣已經提出了
一個新公司的申請
所以這完全是在招標之前
已經有可以這樣做的規定
議員進一步表示,漢神巨蛋營運自償率百分之6百多,比原預估的百分之95高出許多,市府應該為市民爭取權利金。市府則表示,重新談判於法無據,但會爭取更多巨蛋的公益使用天數來回饋市民。
記者 王介村 孟昭權 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