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民眾政治參與 部份學者籲放寬集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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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八學運滿一週年,今天就有不少專家學者出面呼籲,擱置在立院已久的集會遊行法與人民團體法修正案,應該立即被提出來重新審議,而修正的方向,應該朝保障人民權利,而不是規範跟管制。 318學運即將屆滿1週年,雖然抗議行動蓬勃發展、各種社會團體也如雨後春筍般紛紛出現,但在保障憲法賦予人民的集會與結社自由時,政府的法令政策,還是讓不少人士感到十分失望。有學者就呼籲,要落實民主、鼓勵民眾政治參與,當務之急,就是先放寬集遊法的規定。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黃國昌== 當然我們幾個核心訴求 包括了必須要廢除許可制 改採報備制 有關刑罰的規定 因為牽涉到兩公約人權的保護 有關於刑法的規定 是一定要廢止 同時還包括有些 不合理的禁制區規定 很多中央部會政府機關 是把它劃為根本禁止 進行任何形式的集會遊行 至於人民團體法的部分,學者則建議,應該修正針對社會團體的種種不合理限制,除了把許可制改為報備制,30人以上才能成立的門檻也應該一併取消。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 顧忠華== 一般人民的結社 反而是叫做許可制 一定要經過複雜的程序 而且很多道的關卡 才好像主管機關才會批准 我們的行政部門 不應該再怠惰 我們的立法部門 更應該積極來促成修法 但不管是修正集遊法或人團法,與會人士一致呼籲,政府都必須改變思維,面對人民,基本立場應改從管制轉為協助,從對立走向合作,才能真正落實憲法保障的基本權。 記者李威撰謝其文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