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李謀偉列被告 2千萬交保

高雄地檢署昨天針對氣爆事件、傳喚李長榮化工董事長__李謀偉等三名高層主管;經過6個多小時的訊問,檢察官認為李謀偉身為榮化負責人、卻長期疏於維修管線,因此當庭將他改列被告、以兩千萬元交保。 李長榮化工台北總公司26日上午才被搜索,當天下午將近5點,董事長李謀偉又被以證人身分,傳喚到高雄地檢署訊問,一直到深夜10點多,李謀偉被當庭改列被告,榮化員工半小時內送來厚厚十疊,總共2千萬元的現金,才將他保釋。 ==李長榮化工董事長 李謀偉== 我們希望經過這個事件 我們把真正發生氣爆的原因 一條一條釐清 把真相還原 在台灣也好 在高雄也好 我們不會再發生 這麼大的一個災害 李謀偉說希望還原真相,該負的責任也一定負責到底,但從證人被改列被告,就是因為李謀偉之前都宣稱,管線是由中油檢修,跟榮化無關,也否認氣爆當天曾接獲大社廠電話,並下令供料,檢方認為李謀偉身為公司負責人,卻疏於維護管線,涉嫌公共危險以及業務過失致死罪。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 黃元冠== 認為李謀偉先生 身為李長榮公司的實際經營者 自始即知悉有該管線之存在 卻對於輸送各項危險之 丙烯原料管線 長期疏於管理與維護 導致本案洩露丙烯及氣爆之發生 涉嫌犯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嫌重大 當庭改列為被告 除了追查李長榮化的責任,公務員失職部分,地檢署也陸續傳訊高雄市政府水利局、工務局等,以及相關單位共36人,但有多少人會被列為被告,檢方表示還在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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