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越來越多的汽車族,喜歡將自己的車子加裝重低音喇叭,在週末夜晚飆音樂,不過由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不得變更原設計的規定,加上取締的標準並不明確,引發不少汽車音響的愛好者強烈不滿. 與何先生有同樣嗜好的人不少,今年初在淡水漁人碼頭,汽車族群聚飆音響,結果遭警方強力取締的案例,過程中就突顯了取締標準不夠明確的問題 加裝重低音喇叭算不算改裝,的確有模糊地帶,警方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說增加的設備影響行車安全,不過要如何認定,目前也沒有標準,倒是噪音問題,汽車音響族自己可不能忽略 這樣的情況,警方當然應該依法處理,至於願意選擇定點飆音樂的人,可不可能就不要取締呢 合法聚會,警方答應不動用警力,對音響族固然是好消息,但提醒愛好者,噪音的感受可是因人而異,一旦引發附近民眾抗議,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還是會加以取締,換句話說,自由的空間再多,還是不能忽略他人的權益公視新聞陳娟娟張梓嘉採訪報導
汽車飆音響 缺少法令取締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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