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廢水案 初估近7年不法利得

日月光偷排毒廢水,環保署和高雄市環保局初步估計不法利得,確認將從2007年1月起算,長達6年10個月時間,初估超過7千萬元,高雄地檢署同步偵辦,連續兩天傳喚廢水處理包商,和日月光員工,其中三人各以50萬元和70萬元交保,上午第三波繼續傳喚日月光員工。 快步跑進地檢署,高雄地檢署第三波傳喚日月光員工,由律師陪同下報到,面對記者詢問不發一語。 連續兩天,雄檢傳喚日月光廢水處理包商、以及員工,高雄地檢署要釐清,日月光排放未經處理的廢水,究竟是否故意隱匿造假,或經高層授意。而前一晚傳喚的8名K7廠員工,其中三名操作人員,偵訊到清晨三點多,遭檢方依涉犯刑法"流放毒物罪",分別以50萬及70萬元交保。 至於,追討日月光不法利得,高雄環保局和環保署決議從2007年1月起算,同時對於資料疑似造假,違規開罰部份不排除採一案一罰來計算。 ==高雄市環保局長 陳金德 102.12.12]]== K7廠要去針對它的 連續監測器裡面的資料 8月9月會每天拍下來再回來比對 如果有違規 我們會一件一罰 然後據此來計算它的不當利得 環保局表示,不法利得計算方式,以每年申請廢水量所產生的底泥量,扣除實際處理量,換算出未處理的底泥數量,再反推每年應處理而未處理的廢水量,最後,並乘以每噸廢水用電成本、用藥以及處理成本,計算出最終日月光未支出的費用,初估超過七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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