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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瑪斯漏油事件 我獲6133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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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瑪斯號貨輪,擱淺墾丁,造成的環保浩劫,在經過一年三個月的努力之後,我方的求償,終於有了初步的成果,船東同意,賠我們清除油污的費用,六千一百三十三萬台幣,至於觀光業,環境生態,還有漁業的損失,我方現在也展開下一階段的求償動作,將要求他們賠償,九億台幣。 去年一月十四號,希臘籍阿瑪斯號貨輪,在墾丁龍坑生態保護區觸礁,露出八百噸的重油,污染墾丁海域長達2500公尺的海岸。而阿瑪斯號漏油事件,後續的賠償工作,在昨天終於有了初步的成果,環保署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船東同意先支付第一階段的賠償金,六千一百三十三萬元。 翻開過去海洋污染的求償案例,都是由污染地所在的漁會出面求償,很難有成功的例子,而這一次是經由政府出面談判,將求償金額拆成兩個部份,第一個部份是我國在阿瑪斯號漏油之後,所支出的人力以及物力成本,這些成本都是容易舉證的費用。並且將較為抽象的損失,例如:生態損耗,復育工作支出等等,都列入下一個階段的求償工作。目標是九億台幣。 外籍貨輪擱淺恆春外海,造成大量重油污染事件,這其中所造成的損害,其實很難用實際的金錢換算,而雖然第一階段的求償成功,但是未來要使船東為這場生態浩劫付出更大的代價,將是政府,更艱難的任務。公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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