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騰一時的力霸掏空案,最高法院昨天宣判,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被依證券詐欺罪等20個罪名,判刑五年六個月,而他其他四個兄弟姊妹則分別被判處:王令一刑期超過30年、王令僑23年6月、王令台6年8月、王令楣5年6月,五人都將入監服刑。 由於王令麟被判的罪,有一部分可以易科罰金,至於刑期最長的王令一及王令僑,因適用舊刑法規定,有期徒刑最高為20年,所以入監服刑應不會超過20年。力霸掏空案被稱為「史上最大經濟犯罪」,王又曾家族掏空詐貸300多億元,被告多達104人,創辦人王又曾案發後逃亡美國,至今逍遙法外,而為了防範王家兄弟潛逃出境,最高法院也在宣判後立即通知最高檢察署,全面監控王令麟等人行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