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啟動【黑白用救護車】、要收錢的規定後,已經開出5張的罰單。這些民眾,並沒有緊急的需求,就叫救護車、送他們去看醫生,結果,叫一趟1800元。 NS 救護車又要出動了! 這一回去到哪裡?如果到急診,沒問題, 但你到了醫院直奔門診, 可能得有心裡準備把這張繳費單帶回家。 台北市啟動濫用救護車要收費的制度, 20天,已經開出了五張罰單, 通通都是堅持要搭救護車去門診。 ==消防員 歐陽德== 她需要去骨科的門診 跟她講說我們已經開始 會寄發繳費通知單 婆婆的話 她是因為她當時 也是怕門診時間超過了 還要等怕超過時間 她還是希望我們把她送到門診去 把救護車當計程車來搭, 現在可得付出高價, 每趟車收八百元, 加上一千元的救護員技術費,總計要一千八百元。 但如果遇到這樣的職業路倒客,他們會被罰嗎? ==台北市衛生局長 林奇宏== 只是這樣的個案我們會進行輔導 把救護車當計程車來搭, 現在可得付出高價, 每趟車收八百元, 加上一千元的救護員技術費,總計要一千八百元。 但如果遇到這樣的職業路倒客,他們會被罰嗎? 只勸導不會挨罰, 對這些路倒客來說會不會太不痛不癢。 看看這個數字, 北市每天有超過400件以上的救護勤務, 平均每3~4分鐘,都會有一個民眾需要叫救護車, 救護資源是不是該用在更緊急的救護任務上。
叫救護車看門診? 濫用罰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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