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救護車看門診? 濫用罰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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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啟動【黑白用救護車】、要收錢的規定後,已經開出5張的罰單。這些民眾,並沒有緊急的需求,就叫救護車、送他們去看醫生,結果,叫一趟1800元。
NS
救護車又要出動了!
這一回去到哪裡?如果到急診,沒問題,
但你到了醫院直奔門診,
可能得有心裡準備把這張繳費單帶回家。
台北市啟動濫用救護車要收費的制度,
20天,已經開出了五張罰單,
通通都是堅持要搭救護車去門診。
==消防員 歐陽德==
她需要去骨科的門診
跟她講說我們已經開始
會寄發繳費通知單
婆婆的話 她是因為她當時
也是怕門診時間超過了
還要等怕超過時間
她還是希望我們把她送到門診去
把救護車當計程車來搭,
現在可得付出高價,
每趟車收八百元,
加上一千元的救護員技術費,總計要一千八百元。
但如果遇到這樣的職業路倒客,他們會被罰嗎?
==台北市衛生局長 林奇宏==
只是這樣的個案我們會進行輔導
把救護車當計程車來搭,
現在可得付出高價,
每趟車收八百元,
加上一千元的救護員技術費,總計要一千八百元。
但如果遇到這樣的職業路倒客,他們會被罰嗎?
只勸導不會挨罰,
對這些路倒客來說會不會太不痛不癢。
看看這個數字,
北市每天有超過400件以上的救護勤務,
平均每3~4分鐘,都會有一個民眾需要叫救護車,
救護資源是不是該用在更緊急的救護任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