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眾席、逃生梯設計違法 大巨蛋禁開演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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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案爭議至今,北市府都發局再發現,大巨蛋根本無法開演唱會,因大巨蛋建築在觀眾席位置及逃生梯的設計,都違反建築法規,如果不變更設計,或是重新申請性能設計審查,想要復工遙遙無期。
大巨蛋停工近三年,卻再傳出違反建築技術規則相關規定,未來無法開演唱會,也讓遠雄再摃上北市府。都發局長林洲民表示,大巨蛋逃生梯設計,和球場座位深度,都不符合建築技術規則97條和127條規定,若不變更設計,或是向台建中心重新申請性能設計審查,否則不可能核准復工,「它違反了技術規則127條的規定。」
大巨蛋觀眾席在地下10.5公尺,但法令規定7公尺,部分的安全梯也只到地下二層,需再經由銜接其它樓梯才能到地面,都被視為違反建築技術規則,而且都發局發現,遠雄與體育局合約明白註記「體育活動6成,非體育活動4成」,但向都發局申請審核都只強調體育館一項,建管處無法發出使用執照。
面對北市府強硬態度,遠雄也不甘勢弱,批評都發局審查,走回頭路。遠雄發言人楊舜欽表示,「不管97條或127條,這本來就不是所謂都發局或建管處的管轄範圍,然後現在我們東西都已經蓋到八成了,建照也已經拿到了,回頭再去檢討建照,這是於法不符的。」
台北市長柯文哲曾批評,遠雄太貪心要將大巨蛋原本3棟建築,建成5棟,問題才變多。遠雄14日強調,大巨蛋建蔽率綠覆面積都優於法令,北市府可終止契約買回自營。北市府預計4月3日召開都審會,勢必再上演大巨蛋案攻防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