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過敏原標示擴大 從6項增為1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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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賣場貨架上的食品百百種,不過根據台灣氣喘衛教學會調查發現,全台有過敏現象的人達七成,平均每3人就有2人是過敏體質,其中有人是對食物過敏,如果不小心吃到過敏原,可能就會誘發皮膚紅腫發癢、呼吸困難,甚至休克等風險。
==小兒科醫師 林應然==
一對情侶 一個對花生過敏
其中一個呢 又吃了花生醬
結果兩個接吻之後
那個對花生過敏的人休克
由於國人發生食物過敏越來越多,衛福部食藥署日前預告修正包裝食品的過敏原標示草案,從原本的蝦、蟹、芒果、花生、牛奶、蛋及其製品,再新增加杏仁等堅果類、大豆及其製品、含麵筋蛋白的製品、使用二氧化硫等製品,以及鮭魚、鯖魚、鱈魚等魚類及其製品,從6項增為11項,未來業者必須在外包裝或容器的明顯處、清楚標示警語。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 李婉媜==
如果沒有依照規定標示的話
我們依食安法
可以罰3(萬)到300萬的罰則
如果有標示不實情況的話
是可以罰4(萬)到400萬
食藥署強調,這項草案預告期有60天,蒐集各界意見,並給予業者更改標示緩衝期,最快後年、108年7月1號正式上路,到時未按規定標示的業者,最重可處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者,最重可處400萬元罰鍰。
記者 賴淑敏 邱福財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