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提草案 優先處理影響公安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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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多起違建火災造成傷亡,內政部提出要優先處理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違建,台北市長柯文哲也考慮要取消,前市長陳水扁任內提出,民國84年前既存違章建築物緩拆的行政命令。 11月22日新北市中和的違建火警造成9死2傷,引發各界關注違章建築的居住安全問題,內政部11月30日邀集各地方政府研商後達成初步共識,提出加強既存違章建築處理指導綱領,建議各地方政府優先處理,供營業使用的整幢違章建築、違章建築樓層達2層以上、或占用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99條規定之屋頂避難平臺。 至於沒有在第99條規範的其他違建,像是四層樓以下建築物的違建、或五層樓以上建築物屋頂違建未達最大樓地板面積二分之一者,或其他類型違建則是由地方政府認定有必要者,也列為優先拆除對象。 ==營建署建築管理組副組長 欒中丕== 那至於四樓以下的部份 那這個各縣市會不一樣 所以我們放在第C點的部份 這個部分我們會要求地方政府 經他主管機關認定 有必要者來搭配使用 內政部也表示將會協同台北市和新北市加強執行,台北市長柯文哲也表示將考慮取消過去陳水扁擔任市長時提出的,民國84年前台北市既存違章建築物緩拆的行政命令。 ==台北市長 柯文哲== 這不能每一個市長起來 就說以前的不算 從現在開始 我覺得這個 所以阿扁那一條83年的特赦線 我們打算考慮把它拿掉 (既存違建的屋主會不會) (反而覺得北市府朝令夕改) 阿扁那一條當年那一條線 也是行政命令而已 我只是再下一條行政命令 把它拿掉而已 柯文哲也強調重點還是在民眾的守法觀念,否則違建問題還是無法完全解決。 記者 張志雄 陳信隆 陳保羅 SNG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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