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漂垃圾 環署函釋物歸原主運回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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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十到三月,中國垃圾就會隨著季風、洋流漂到台灣離島,受限法令,中國海漂垃圾,一直以來都是台灣買單處理,不過環保署終於同意垃圾若不是自己產生的,就能車回去,而金門打算撈撈,再由中國派專船、運回焚化。 來自中國的保麗龍浮筒、垃圾,被海浪沖打上岸,堆積在金門沿岸沙灘,平均一年有五百噸,扣除可資源回收的廢棄物,剩下的九成多,都是運回台灣本島焚化、處理。現在終於在金門縣政府的爭取之下,環保署六月份作出函釋,同意離島將海漂垃圾,運回中國處理。 ==環保署廢管處長 賴瑩瑩== 他們(可以)去認定說 哪些是當地居民產生 哪些是海漂垃圾 非屬當地居民產生的 那就可以來務實處理 海漂垃圾問題 為遵守國際「巴爾賽公約」,我國的「廢棄物清理法」和「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都規定,垃圾和焚化底渣禁止輸入和輸出,但為了替大量的海漂垃圾尋求解套,環保署認定海漂垃圾,不是境內的管理範疇,所以離島和對岸有共識,就能送回中國處理。金門縣環保局指出,計畫先由金門代為打撈清理,再由中國派專船,運往廈門的碼頭。 ==聲音來源 金門縣環保局副局長 楊建立== 那我們現在是打算 有一些打撈出來 大陸的塑膠廢棄浮筒 可能會優先來做一個運輸 把它回運這樣 中國垃圾、台灣買單的現況可望扭轉,但環保局也表示,海漂物歸原主,相關細節,還得經過報關等行政程序,才能真正進到中國的焚化廠處置。 記者 黃怡菁 莊志成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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