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謊結果當成論罪依據? 司改委員:應予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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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司改國是會議第1組,上午增開會議,部分委員主張,應該禁止法院把測謊結果,當成論罪的根據,也建議設立國家級司法科學委員會,促進法院認定事實能力,減少冤枉,也建請司法院制定證據法專法、完善專家證人制度和建立證據監管制度。
測謊結果是否能作為認定犯罪事實的依據,在司改國是會議中,有部分委員主張,原則上應該禁止在審判中,使用測謊或類似技術之結論作為證據。
==司改國是會議第一組召集人 羅秉成委員==
一個錯誤的測謊
可能導出錯誤的判決
測謊科不科學 能不能做為證據
如果可以的話
它的標準流程是什麼
這要由證據法的專法
或者由司法科學委員會
去用一個標準流程
或檢討的方式來處理
不過司法院和檢方代表在會中也表示反對,強調法院本來就不會把測謊結果當成論罪的唯一依據,美、日、德等國的法律和實務,也沒有禁止測謊做為法院論罪工具,認為只要測謊鑑定符合基本要件,應該保留,做為法院和檢察署參考使用。委員們也建議,增設國家級司法科學委員會。
==司改國是會議第一組召集人 羅秉成委員==
我們現在司法
不被信賴的原因之一是
證據上面的取捨
或是對科學證據的使用
恐怕還有一些改善的空間
這個要一個專業獨立的委員會
來推動司法科學的政策
有委員提案,應該設立可以獨立行使職權的國家級司法科學委員會,專責司法科學政策、教育、相關實驗室與專家認證規範和證照制度,強化發現真實的司法能力,減少冤獄發生。司改國是會議的總結會議,預計6月底舉行。
記者 綜合報導
